联系电话:15052824778 姜堰烟酒回收机关培训吃工作餐不得有烟酒字号 评论 邮件 纠错2014年04月11日16:03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许晓光 李运恒 本报4月10日讯(通讯员 许晓光 记者 李运恒) 目前,滨州市财政局下发《滨州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滨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要求市直机关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350元。市内出差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到市内县出差的,每人每天50元包干使用。《滨州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规定各单位制订的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称、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各单位要在每年10月底前将下一年度培训计划同时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备案;明确培训费开支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350元;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15天以内的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控制。超过15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80%控制。超过30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70%控制。 姜堰烟酒回收培训实行分级管理,原则上不得延至乡镇及以下,高校培训应优先选择省内高校。住宿房间以标准间为主,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用餐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不得上高档菜肴,不得提供烟酒。《滨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