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忌凭经验用药:在养殖生产中,由于缺乏病害的诊断技术和设备,一些养殖户在**发生后,未经必要的诊断后,就凭经验盲目的施用渔药,往往信奉“治病先杀虫”的错误原则,不管是什么原因引起的**,首先就使用**、灭虫精等杀虫药,这样一来不仅贻误了病害防治的时机,而且还耗费了人力和财力,严重时,还会加快养殖动物的**。因此,在**发生后,必须在对**进行了必要的诊断和病因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病情施用对症药物,才能起到有效防治的效果。 二、忌随意加大剂量:任何药物只有在合适的剂量范围内,才能有效地防治**。剂量过小,达不到防病治病的效果;剂量过大则会发生中毒事件。用药时必须严格掌握剂量,不能将治疗剂量作为预防剂量长期使用,不能将浸泡浓度作为泼洒浓度,否则会引起中毒。 三、忌用药不看对象:水产动物种类较多,包括范围广,不同的养殖对象对药物的敏感性是不同的,不能不分对象、用途,一律用同一**、同一剂量,如虾、蟹等甲壳类对常规鱼类常用的**十分敏感,在使用时一定要谨慎。此外,同一养殖对象的不同生长阶段,对某些药物的耐受性也有差别,如成鳖可用较高浓度高锰酸钾进行浸泡消毒,而稚鳖则对高锰酸钾的耐受性较低,低浓度的高锰酸钾就可破坏其体表的保护膜而导致机体受损甚至**。 四、忌不明药性乱配伍:有许多药物存在配伍禁忌不能混用,特别是配伍后药性(毒性)加强的**更应注意。如**与碱性药物混用,可生成毒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