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12月3日,公安部消防局取消了存在21个月的65号文,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不再强制要求使用**。消息一出,引来房地产业和建材业的一阵欢呼,悬在头顶的达摩斯之剑终于消失。但是,围绕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标准之争还远没有结束。多年来,建筑外墙保温政策制定“多龙治水”,与行业现状貌合神离,彼此冲突的政策条款令行业无所适从。而65号文取消后,站在行业十字路口,还有待新标准理清头绪……65号文存废始末:几场大火推高防火要求2012年 12月3日,公安部消防局下发《关于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350号文),决定取消执行2011年3月14日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65号文)。公告同时要求严格执行2011年12月30日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文,俗称“新46号文”)和2012年7月17日新颁布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终65号文还是输给现实,在执行近21个月后,不得不放弃执行。以消防安全为名,一刀切的方式,将有机保温材料集体封杀,曾经直接改变了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行业格局。2009年2月9日,当时正在建设的中央电视台新台址文化中心发生了特大火灾事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火灾由烟花引燃保温板所致,大火持续了6个小时,过火面积达8490平方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3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