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能上机操作。 2. 起重机配备的变幅指示器、重量限制器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要求保证动作灵敏可靠,不得以安全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3. 吊起重物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不得与他人闲谈。非本机司机不得进入操作室。 4. 夜间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5. 公路上行驶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6. 起车前要检查冷却水、润滑油、燃油、液压油是否达到要求,轮胎气压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7. 起车后,观察各仪表是否正常,观察各部位是否有异响、异味、漏气、漏油、漏水等。 8. 起重机进入现场应检查周围是否有障碍物,应停放于平坦坚硬的地面上,全部伸出支腿。地面松软不平时,应用垫木垫实,使起重机处于水平状态。 9. 全部伸出水平油缸。禁止在半伸出状态下使用起重机。 10. 放支腿时,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时,必须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作业时,不能调整支腿,必须放下重物,臂杆至正前方或正后方,再行调整。 11. 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落起臂杆。 12. 变幅角或回转半径应与起重量相适应。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