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救护车出租- 咨询电话:宁波救护车出租 :收费标准如下: 救护车如何不成为夺命车?专家:优先通行权不免除事故责任中国青年网发布时间:08-0711:07中青网新媒体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救护车如何不成为夺命车导读:近日,江苏苏州发生了一起救护车闯红灯撞人致死事故,引发社会关注。救护车作为享有优先通行权的特殊车辆,其在什么情况下拥有优先通行权,什么情况下优先通行权要受到限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救护车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本期“声音版”邀请相关专家和读者一道进行探讨,敬请关注。学者声音优先通行权不能免除交通事故责任□ 孙向齐为保障特殊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赋予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殊车辆以优先通行权。上述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不受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但这并不意味着特殊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拥有“尚方宝剑”或“免死金牌”,可以不用承担交通事故责任。享有优先通行权与承担交通事故责任是两个问题,两者之间不存在必然联系。优先通行权具有法定性,行使这种权利的条件和范围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来进行。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